可在晨夕面前,他就是这样的人。
从认识的时候开始,慢慢了解,她就发现了。站在台上那么耀眼的傅司毅,其实,也有着普通人的情绪,他甚至比其他人更加辛苦。
而旁人,看到的都只有他光彩夺目的一面。
为了这点事业和成就,曾经的他,甚至没有自己的私人世间,经常工作到下半夜,休息的时间少得可怜。
那么闪耀的人,一开始的时候,也一样要应酬,在没有这番成就之前,他一样要看别人的眼色。
正因为自己是一5;151121779088459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,看尽了人情冷暖,如今的他,才会有那么一双锐利的眼睛,洞悉一切。
“还有呢?”
“还有?”晨夕愣了一下,还有什么?
“嗯?”
“嗯!反正,除了你,我以后,一定和别的男人保持距离。这个保证,可以吗?”
其实,看到她端着水果屁颠屁颠进来讨好他的时候,傅司毅已经不生气了。
只是,他想看看,夕儿会怎么哄他。
原来,只是做保证!
“你不是很喜欢那个胸针吗?”傅司毅酸溜溜地说了一句,眼眸中已经挂着淡淡的笑意。看她承认错误的样子,倒像个孩子一样可爱。
如果可以的话,他真希望,从一开始陪伴在她身边的人,就是自己。
“不喜欢,不喜欢。”晨夕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:“我只喜欢我老公送给我的东西,比如,衣帽间里那些。”
“喜欢?我怎么没发现,我看你,都不怎么用?”
“用!怎么会不用呢!你看,我每天穿的都是你给我买的衣服,鞋子,包包,都是的。我不喜欢怎么会穿呢?你给我买的每一样东西,我都喜欢。”
这个时候,晨夕自然要顺势溜须拍马把人给哄高兴了,顺便夸夸他,他自然就高兴了。
“首饰你不戴?”
晨夕嘿嘿一笑:“我这是怕,上班不小心被我弄丢了,岂不是很可惜,那可是你给我买的。”
阿毅买的首饰,自然不便宜,虽然她不知道到底有多贵,可是,那些标志,她又不是没见过。每天在办公室耳濡目染的,奢侈品牌她都见过。
这些东西,如果自己戴着去上班,那些人肯定会说得更难听了。
其实,最主要的,还是因为,晨夕不喜欢戴太多的首饰,总觉得,自己毛手毛脚弄坏了,又要肉疼半天了。
阿毅送给她的每一样东西,她都知道,也格外珍惜。
“丢了再买就是,哪有老婆不败家的。”
“我啊!”
“傻妞!”傅司毅笑着捏了捏她的脸蛋,自己可不需要夕儿帮他省钱,如果她能帮自己多花一点钱,他反而会更开心。
“我这么傻,你还喜欢我,你岂不是比我更傻。”晨夕白了他一眼,她才不傻,她看中的男人,可是这世界上,最好的。
“就因为你比较傻,才好管着。太聪明了,我控不住,怎么办。”
“你……”见她生气的样子,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来。
只要是她,不管什么样子,都是他用命去爱的那个人。